如何正確給蛋雞飼料新增劑
蛋雞飼料新增劑使用注意事項
感官要求: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組織形態特徵,無異味、異嗅。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 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飼料中使用的營養性飼料新增劑和一般性飼料新增劑產品應是附錄A所規定的品種和農業部公佈的允許使用的新飼料新增劑。
飼料中使用的飼料新增劑產品應是取得飼料新增劑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取得產品批准文號的產品。
飼料新增劑的使用應遵照產品飼料標籤所規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產蛋期及開產前5周雞飼料中不應使用藥物飼料新增劑(中草藥有特殊規定的除外)。